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保密及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和研究阐释新修订的国家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促进我省保密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协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批保密创新研究课题征集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立足本省、放眼全国、面向未来,着力研究推动新时期保密理念创新、保密理论创新、保密工作创新和保密事业发展的重要理念理论、实践应用和重要技术及前沿问题。
(二)研究方向:
1.新时期保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难题研究;
2.新时期保密工作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
3.新时期保密工作理念创新研究;
4.新时期保密工作理论创新研究;
5.新时期保密工作实践创新研究;
6.数智时代保密新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研究;
7.新时期保密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和干部培训研究;
8.新时期保密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一)协会征集、立项和资助及推荐
协会通过征集、立项和资助及推荐等方式,支持会员单位开展保密研究。鼓励会员单位合作开展保密科技攻关,推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对优秀课题和创新成果将组织评选并表彰奖励;优秀课题技术成果将进行推广应用,并向湖北省保密科技创新中心推荐立项或申报奖项。
(二)申报条件
各会员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自行确定课题题目,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其中属联合申报的,需注明牵头负责单位。原则上申报课题负责人需要具备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职称的需要协会会员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的专家推荐,申报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以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1个课题。
(三)有关时间安排
1.课题征集:2025年4月3日—4月30日。
2.立项评审:2025年5月1日—5月10日。
3.研究阶段:2025年5月11日—2027年5月12日。
4.开题评审:2025年6月11日—6月20日(立项后1个月)。
5.课题验收:2027年9月1日—9月30日。
1.各会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课题申报和研究,协助协会做好相关工作;要注意课题研究申报过程中的保密管理,严防发生泄密事件。
2.课题申报及立项、研究过程管理、验收管理、成果管理以及经费管理均遵照《湖北省保密协会创新研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其中本次征集会员单位需填写《湖北省保密协会创新研究课题立题申请书》(附件1),协会组织评审立项后可开展研究,应在立项后一个月内提交评审开题报告(附附件2),研究完成后应提交研究成果,并提交评审结题申请书(附件3),课题研究报告格式有关要求(见附件4),课题立项申请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提交申报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附件5),严防发生泄密事件。
3.请将立题申报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电子版刻盘各1份)于2025年4月30日前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白鹭街湖北省密码管理局401办公室。
联系人:黄秘书 027-6699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