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08日 00:0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2015年度在学校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树立先进,促进学校保密工作的开展,调动广大涉密人员及专、兼职保密员在从事保密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服务和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武汉科技大学保密工作奖惩规定》,学校决定开展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武汉科技大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开展本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

    2、认真组织本部门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保密法规和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全体涉密人员掌握应有的保密知识,普遍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3、保密工作责任明确,有计划,有分工,有措施,有落实,能够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保密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单位安全保密工作防范措施到位,能有效防范失泄密隐患发生,成效突出;

    5、在评选年度内本单位保密工作未发生违规行为及失泄密事件。

    (二) “武汉科技大学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熟悉本部门或本职业务工作中涉密事项的情况和保密工作的重点,具有较强的安全保密责任和意识;

    2、涉密人员积极参加安全保密教育培训,保密工作成绩突出;

    3、专、兼职保密员及机要人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熟悉本部门或本岗位安全保密工作的基本情况,认真钻研本职业务,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4、在评选年度内个人保密工作和保密职责范围内未发生违规行为及失泄密事件。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 “武汉科技大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及名额:

    学校涉密学院或项目组、涉密机关职能部门或直属单位,评选保密工作先进集体5个。

    (二) “武汉科技大学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及名额:

    学校各涉密单位分管、从事保密工作的保密责任人、专兼职人员或涉密人员,评选保密工作先进个人12名。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一) 组织申报: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上述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本单位及个人的申报推荐工作,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及时将申报材料报学校保密办。

    (二) 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

    四、评选与表彰

    学校将组织保密工作考核督查小组对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报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对评选出的校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将给予表扬与奖励。

    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次评优工作。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武汉科技大学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共武汉科技大学保密委员会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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